所在:重庆服务中心
更多城市
重庆有关外资企业纳税存在着哪些具体原则?

所谓所得的纯收益原则是指在企业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中,准许扣除为取得所得发生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以扣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税法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这就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中,以收益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为基础,采用应收、应付、待摊、预提等方法进行帐务处理。凡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付,均作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凡不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均不作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那么,今天将为大家具体介绍下外资企业所得税纳税涉及的具体规则:

第一,所得的纯收益原则的节税策略

所谓所得的纯收益原则是指在企业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中,准许扣除为取得所得发生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以扣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节税策略

税法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这就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中,以收益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为基础,采用应收、应付、待摊、预提等方法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独立企业原则的节税策略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利润归属计算,按照独立企业原则进行处理。

第四,财务调整权原则的节税策略

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务院有关税务的规定有相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务院有关税务的规定计算纳税。”这是处理计税与财务关系的基本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取得的所得,按照比例税率征收,税率为30%.另按应纳税所得额征收3%的地方所得税,两项合计,总体负担率为33%.不过,由于“两免三减”政策的存在以及大量税务优惠政策的实施,贸易商投资与企业的实际税务负担远低于33%.

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商品贸易、服务等业务的分支机构,其生产经营所得适用该分支机构所在地同类业务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其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境内生产产品及销售自产产品,不论是否通过设立销售机构进行销售及销售机构核算方式如何,其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的利润均应按产品实际生产机构所在地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其总机构汇总计算缴纳所得税。

上一篇:国外资产进行纳税具备着哪些具体方法?
下一篇:企业纳税所应承担的具体法律责任有哪些?
[ 编辑:wanmei | 更新时间:15天前 | 重庆浏览:5529次 | 作者:wanmei ]
【版权与免责声明】如发现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发至service@zekv.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本站内容除非注明来源,否则均为网友发布,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
重庆税务服务更多>>
  • 重庆企业公司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

    企业公司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增值税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看场地。 从2015年4月1日起,嘉兴市企业在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国税部门不再实行行政审批制,而改为登记制。实行登记制后,取消了税务机关审批环节,税务部门对纳税人递交的登记资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纳税人即可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办理时间由过去的7个工作日缩..

    关注: 168532 次更新时间:15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