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转让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那么,今天将为大家具体介绍下有关商标进行转让时所需提交的具体程序: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三、转让的书件格式
转让的书件格式只有一种,即《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四、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需要注意的是,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 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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